尊敬的供应商:
蚌埠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拟对学院F楼7楼电梯间门厅、走廊、会议室及学术报告厅文化墙装饰项目进行询比采购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供应商资格
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,具有营业执照且有相关的营业范围,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。
二、采购内容及要求
序号 | 名称 | 数量单位 | 主要技术参数 |
1 | 艺术设计学院F楼电梯间门厅、走廊、会议室及学术报告厅文化墙装饰 | 5 | 1. 广告字:不锈钢字+烤漆+pvc内衬 2. logo底板、文字底板:护墙板+龙骨+辅料 3. 党建墙: 1.5pvc板+uv打印+亚克力面 4. 文化墙:1.5pvc板+uv打印+亚克力面 5. 报告厅地台:人工+板材+龙骨+地板 |
三、报价要求
1.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为:人民币:肆万陆仟元整(¥ 46000)。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(不含等于)最高限价,否则按废标处理。
2.供应商应根据要求,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日18:00(北京时间)前,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,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、公司名称、日期等信息,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,交到蚌埠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F楼F703室。(授权委托书、报价函等材料可参考附件1)。
报价材料:
(1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2)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(加盖公章)
(3)报价函;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、盖公司章;如为授权代表签字,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。
(4)资质文件(所提供证件资料必须加盖公章,真实有效,具有法律效应)。
(5)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(如有)(加盖公章)。
3.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、盖公司章;如为授权代表签字,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。
4.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,即为签约价。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,不可撤回。否则,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。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四、成交原则
1.有效最低价:根据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2.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。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六、联系方法
地址: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蚌埠学院F楼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F703室
联系人:
电话:139552735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