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
 
发布时间: 2022-12-01 浏览次数: 490

附件2

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

 为落实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以及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》要求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,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。

一、改革自评表

(见附件1中第1至15项)

二、《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(研究生会)章程》见附件

三、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

例:

四、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

政治面貌

院系

年级

最近1个学期/最近1学年/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(一年级新生、研究生不需填写)

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

1

王腾飞

预备党员

艺术设计学院

2019

1/27

2

钱进

预备党员

艺术设计学院

2019

19/31

3

李东阳

预备党员

艺术设计学院

2019

10/28

4

曾照强

预备党员

艺术设计学院

2020

1/30

5

高硕

共青团员

艺术设计学院

2020

1/29

6

王蕾蕾

共青团员

艺术设计学院

2020

2/30

 五、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

构成

蚌埠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,现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3名,采用等额选举

产生办法

候选人应由学院(系)团组织审核推荐,经学院党总支同意后确定。

六、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见学代会文件

七、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

(一)代表条件

1.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。

2.学习勤奋,成绩良好,德智体全面发展。

3.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及敏锐的观察力。

4.热心为同学们服务,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。

(二)产生办法 

学代会代表是经学生民主选举产生,能代表广大学生的意志,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的人。

首先,由大会筹委会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,然后按比例分配到支部,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,当选代表的票数必须达到本班到会学生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。

八、院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见附件

九、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

十、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

序号

类别

姓名

是否为专职团干

备注

1

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总支副书记

翟天然